學術不端文獻查重檢測系統 多語種 圖文 高校 期刊 職稱 查重 抄襲檢測系統
兒童問題的行動矯正對策論文,通知重視學校畢業論文調查的第一選擇系統。只能先查一下網絡再決定原稿的優先順序。其他系統只能作為參考。畢業論文的調查,請重視知識網的調查。兒童問題行為是國內外心理學和教育工作者共同關心的熱點問題,其發生率逐年上升。孩子的問題行動不僅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,也影響我國素質教育的過程。本稿對兒童問題行動的評價基準、注意問題、對策等進行了初步的探討。
關鍵詞:孩子;問題行為;評價;對策一、孩子的“問題行為”的概要“問題行為”(ProblemBehavior)又被稱為行為問題,研究者們從不同的研究角度提出了很多概念,涉及到心理、教育、社會、醫學等多個學科領域。但是,概說起來,這是后天形成的,對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產生影響,給予家庭的。給學校和社會帶來麻煩的行為。
個孩子的“問題行動”也經常被分類。有二分法、三分法、四分法、七分法等,代表性的是左其沛先生的分類。他把問題行動分成了四種類型。過失型(例如遲到、作業延遲等)、品質不良型(謊言、盜竊、妨礙、色狼性等)。攻擊型(違抗教師、故意妨礙上課、發泄、遷怒他人等)和壓迫型(例如膽小、乖僻、逃避、消極、自暴自棄等),根據年齡的不同,孩子和青少年的問題行動類型也不同。在兒童期(6歲/11歲),過失型最多(77歲)。5%,其他依次是品質不良型(占12%)。
%、抑制型(64%)、攻擊型(32%)。各分類有各自的特征和具體情況的適用性。另外,角度區分之間也有交叉現象,所以不需要強求統一。
還有,問題行動的表現復雜多樣。具體的行動表現很難嚴格回到特定的種類。也就是說,任何分類都很難涵蓋所有具體的問題行動。因此,問題行為的分類只具有相對意義。
采用哪個分類,根據具體的研究目的和研究狀況來決定。二、孩子對“問題行為”的評價因研究者對“問題行為”意思的理解不同,對問題行動的評價基準也不同。有學者認為,孩子偶爾表現出來的輕松、對學習和生活影響小的行為不是問題行為,而是很好地表現在孩子的行動上、穩定、擾亂性大、影響學習效率大、需要忍耐力和長期教育的行為才是問題行為。有
位學者認為,由于行為本身是在不正常之間發展的連續體,一般的孩子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問題的行為。孩子的“問題行動”的評價標準還沒有統一,(1)統計學的基準從以下幾點綜合考慮。在普通的孩子中,這種行為在統計學上被表示為常態分布。在
常態曲線中,中間大部分兒童的行動屬于正常范圍,但是中間兩端分開是異常的。也就是說,有的兒童的行為與年齡階段的正常狀態相比,顯然和同齡人的普通行為不同,可以視為問題行為。
顯然這里的“問題行動”是相對的,它是連續變量,偏離平均值的程度越大,就越不正常。以統計數據為基礎,決定正常和異常的分界點的判斷方法多以心理測試法為工具。例如,孩子的行動量表(cBCL)是用于篩選孩子的“問題行動”的常用量表。
(2)開發標準??v向考察和分析兒童個人行動的發展情況也就是說,與孩子自己的行動發展相比,如果長時間出現行動發展上的后退現象,可能會預兆問題行動的發生。
(3)環境適應標準。在正常情況下,孩子的行為符合家庭、學校和社會的合理要求。
(4)運用相關規則、制度、條例、規則、規范進行鑒定,看行為“出軌”的程度。三、兒童“問題行為”評價時應注意的問題3.1客觀兒童問題行動評價的客觀性主要包括三個方面:(1)實事求是的態度;(2)要考慮孩子生活的客觀條件,即孩子周圍的社會生活條件、教育條件和生物條件好的。(3)任何結論都必須以充足的事實資料為依據。3.2發展性孩子有著自己身心的發展規律,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,是處于發展過程中的活人。因此,在評價孩子的問題行動時,不能用發展的眼光、變化的眼光看孩子,用眼前的表現獨斷地給孩子下一個發展的結論。
小學階段的孩子在感覺方面,他們感知事物時的目的性不太明確,無意識性和情緒性比較明顯,知覺持續性差,不擅長進行綜合分析。在注意力方面,主要是注意占優勢,注意力不穩定,不持久,容易被一些新的刺激吸引。在思考方面,以具體的印象思考為主,不具備思考深層問題的能力。在
感情的意志力方面,小學生的情緒具有沖動性和易變性,道德感情在發展中,但仍然狹隘模糊。因此,小學的孩子經常遲到、上課時不守紀律、和一個橡皮筋同一張桌子吵架、偷別人的東西。3.3請注意區分“問題行動”和“問題兒童”。問題兒童和問題行動是心理學上的兩個不同的用語。
問題兒是指生理、心理發展異常和道德行為有重大缺陷的孩子。這種孩子有一系列的月經心理癥狀,經常不能和別人正常交往。不遵守社會公認的正常孩子的社會規范,在工作、學習等方面與正常的孩子有著顯著的不同。
個孩子如果不能及時治療的話,會有兩個結果。一是成為精神病的孩子,一是形成怪癖的性格,不能和別人正常交往,不適應社會,容易出軌,走反社會的道路。問題行動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普遍存在。提到問題行動時,我對問題行動本身很關心。不是對行為發生者進行整體評價,也就是說必須區別“問題行為”和“問題兒童”的概念。例如,問題行動可以存在于劣等生身上,也可以存在于品行都很優秀的學生身上。不能認為問題行動只會出現在劣等生身上。
.4發生多方面收集信息行為的原因極為復雜,與孩子自身的素質和心理狀態,如必要、氣質、情緒和性格等有關,也有家庭、學校、社會環境的制約。因此,對問題行動的分析收集了來自多方面的人手,收集社會、監護人、各科教師、同學對兒童問題的行為反映,看問題行為的征兆、環境特征、表現形式,克服所得到的信息的片面性。另外,問題行動的評價必須考慮行動的經常性、表現的穩定性、對他人和自身的干擾性等。
不能把那些一時的、偶然的、及時改正的行為作為問題行為來處理。這些常見的“穩定、影響孩子發展、需要一定時間的教育才能矯正的行為”才是問題行為。也就是說,對“問題行動”的評價要慎重,對有問題行動的孩子貼上標簽不是目的,而是切實實施教育計劃,明確評價其目的是促進孩子的健康發展。
4、孩子的“問題行為”對策4.1行為矯正法對于孩子的問題行為,一般都重視行為矯正的方法。教育過程中最常見的矯正方法是4.1.1加強法律。一般來說叫做獎勵。孩子做了好事后,鼓勵和強化期待的行為,今后會發生這樣的行為